1.试验方法A雾度计法 | ||||
雾度计示意图 | ||||
1.1 光源 光源和光检测器输出的混合光经过过滤后应为符合国际照明委员会(CIE)1931年标准比色法测定要求的C光源或A光源。其输出信号在所用光通量范围内与入射光通量成比例,并具有1%以内的精度。在每个试样的测试过程中,光源和检流计的光学性能应保持恒定。 | ||||
1.2 积分球 用积分球收集透过的光通量,只要窗口的总面积不超过积分球内反射表面积的4%,任何直径的球均适用。出口窗和人口窗的中心在球的同一大圆周上,两者的中心与球的中心构成的角度应不小于170°。出口窗的直径与入口窗的中心构成角度在8°以内。当光陷阱在工作位置上,而没有试样时,入射光柱的轴线应通过入口窗和出口窗的中心。光检测器应置于与入口窗呈90°的球面上,以使光不直接投入到人口窗。在靠近出口窗的内壁的关键性调整是用于反射意义的。球体旋转角为8.0°±0.5°。 | ||||
1.3 聚光透镜 1.3.1 照射在试样上的光束应基本为单向平行光,任何光线不能偏离光轴3°以上。光束在球的任意 窗口处不能产生光晕。 1.3.2 当试样放置在积分球的入口窗内,试样的垂直线与入口窗和出口窗的中心连线之间的角度不应大于8°。 1.3.3 当光束不受试样阻挡时,光束在出口窗的截面近似圆形,边界分明,光束的中心与出口窗的中心一致。对应入口窗中心构成的角度与出口窗对入口窗中心构成1.3°士0.1°的环带。检查未受阻挡的光束的直径以及出口窗中心位置是否保持恒定,尤其是在光源的孔径和焦距发生变化以后。 注1:对于雾度度数,环带0.1°的偏差相当于士0.6%的不确定度,与评定本试验方法的精密度和偏差有关。 | ||||
1.4 反射面 积分球的内表面、挡板和标准反射板应具有基本相同的反射率并且表面不光滑。在整个可见光波长区具有高反射率。 | ||||
1.5 光陷阱 当试样不在时应可以全部吸收光,否则仪器无需设计光陷阱。 | ||||
1.6 读书步骤:反复读取T1、T2、T3和T的值使数据均匀 | ||||
检留计读数 | 试样是否在位置上 | 光陷阱是否在位置上 | 标准反射板是否在位置上 | 得到的量 |
T1 | 不在 | 不在 | 在 | 入射光通量 |
T2 | 在 | 不在 | 在 | 通过试样的总透射光通量 |
T3 | 不在 | 在 | 不在 | 仪器的散射光通量 |
T | 在 | 在 | 不在 | 仪器和试样的散射光通量 |
1.7 透光率 | ||||
透过试样的光通量与射到试样上的光通量之比,结果取平均值,取值到0.1%。 | ||||
百分数表示透光率计算: | ||||
T —— 透光率,%; | ||||
T2 —— 通过试样的总透射光通量; | ||||
T1 —— 入射光通量。 | ||||
2.试验方法B分光光度计法 | ||||
仪器的几何性能和光学性能应符合本部分要求。其中使用非垂直照明漫射接收的仪器原理如下图: | ||||
雾度计示意图 | ||||
2.1 该仪器光源光谱特性应符合计算国际照明委员会(CIE)1931年表色系的三刺激值以及CIE标准中C光源或A光源的色坐标。 | ||||
2.2 该仪器利用积分球作为测量系统,试样紧靠积分球窗口。积分球的内表面、挡板、标准反射板的内表面均应不光滑,具有基本相同的反射率且在整个可见光波长范围内有较高反射率。 | ||||
2.3 可以使用两种几何条件:非垂直照明漫射接收和漫射照明非垂直接收。采用漫射照明非垂直接收的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: | ||||
2.4 积分球 用积分球去照射散射试样。只要窗口的总面积不超过积分球内反射表面积的4.0%,任何直径的球均适用。试样和球体的光陷阱窗中心应在球的同一大圆周上,两者的中心与球的中心构成的角度应不小于170°。光陷阱窗与沿着光束方向试样窗口的中心构成的角度在8°以内。当光陷阱在工作位置上,而没有试样时,入射光柱的轴线应通过试样和光陷阱窗的中心。 | ||||
2.5 聚光透镜 2.5.1 沿着单向光束的轴线观察试样,任何光线不能偏离光轴3°以上。光束在球的任意窗口处不能产生光晕。 2.5.2 当试样在位置上时,试样法线与试样、光陷阱窗中心连线的角度不超过8°。 2.5.3 当试样不在位置上时,在出口窗处,光束区域应为近似圆形且边界分明,光束的中心与光陷阱窗的中心一致。对应样品窗中心构成的角度与光陷阱窗对样品窗中心构成1.3°士0.1°的环带。 | ||||
2.6 光陷阱 当试样不在时应可以全部吸收光,否则仪器无需设计光陷阱。 | ||||
2.7 计算公式按1.7式。 |